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通报,命名枣庄市为“山东省园林城市”,标志着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对于提高城市知名度,提升城市环境竞争力,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近两年来,全枣庄市各级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紧密结合“古城、河道、山体、湿地”的城市自然特色,采取征地建绿、拆房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租地造绿、拆违建绿等措施,因地制宜开展了“特色道路、特色绿地、特色山体、特色公园、特色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2008年,市区两级共投入绿化资金12.05亿元,为各项绿化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61%,建成区绿地率3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36平方米,各项创建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在创建活动中,我市确立创园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城市绿化综合生态效益。市中区利用原有废弃坑塘建设东湖公园;高新区利用高压走廊下的废弃地打造生态绿色长廊;山亭区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中水注入丰泽湖用于城区绿化浇灌;游园绿地大量采用太阳能照明设施,停车场和园路选用透水性材料,节约了大量资源。新城光明大道、南方植物园和高新区实行了园林绿化管养的企业承包、专业化管理、公开招标和末位淘汰制等改革,提升了管养水平和质量,节约了管理费用,提高了管理效能。 (李庆峰)
【编辑:中国石榴频道 汪 永】
【投稿信箱:ZGSLP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