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东网枣庄4月30日电 据人民网报道:4月24日,山东滕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绿化滕州、认养古树”活动的决定》。
《决定》指出,森林是生命的源泉,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古树名木是活着的文物,是重要的植物资源,承载着厚重而悠久的历史和文明。植树绿化,保护古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绿化滕州、认养古树活动,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植树护绿活动中去,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建设森林滕州、生态滕州、幸福滕州。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植绿、护绿、爱绿活动,自觉主动地投入时间、精力、财力,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市人大绿化工程园。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市人大认养绿地范围内种养树木;市直部门各级人大代表在现工作单位认养绿地范围内种养树木;驻镇街枣庄、滕州两级人大代表在各镇街驻地种养树木;镇级人大代表在镇驻地或村种养树木。滕州市人大代表可以冠名认养荒山,造林绿化。古树名木由滕州市林业局提供文字、图片等档案资料,进行标号、挂牌,并制定管理养护技术方案。人大代表可采取缴纳认养费、委托相关部门管养等方式确定认养。同时,滕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决定把每年3月的第二周定为市人大代表“植树周”。《决定》强调,各级人大代表对认养的绿地和古树名木,要签订认养协议书,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和养护,确保幼树成活成材、古树焕发生机,确保绿化和认养活动取得实效。
【编辑:中国石榴频道 汪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