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实习生 岳文晶)3月8日,本报接到了枣庄市民颜女士的投诉电话:其老母亲在使用了“明目眼液”一个多星期后,不仅没能如卖药人保证的那样治好眼疾,反而造成视力严重下降。更让家人气愤的是,这种眼液竟没有生产厂家,想索赔都成了难题。
颜女士说,2月26日她67岁的母亲在途经君山东路一售药摊点时,注意到一种名为“明目”的眼液,由于患白内障多年所以母亲对 这种治疗眼睛的药很感兴趣。一身着白大褂的年轻女孩热情地向她介绍这种能治白内障的药,声称不用手术、使用一个疗程90天就可根治白内障。母亲开始是半信半疑,女孩就微笑着让她放心,并说他们是药厂的销售人员,在搞优惠活动,还拿出工作证给母亲看,看到母亲对此药的效果还有点儿怀疑,女孩就急忙把药品宣传单拿给她看,上面印有许多已治愈的病例。母亲想起自己患白内障多年,儿女们一 直让自己做手术,可做手术不仅要花钱还得儿女们照顾,她不忍心。老人认为如果用药能治就能省去许多麻烦。随后老人就咨询女孩,如果用药后是否对日常生活有影响,女孩信誓旦旦夸口说,每天按药嘱使用一定没问题。目前厂家正在搞“买十赠十”的优惠活动,现在买很划算。
心动的母亲便花880元购买了10盒“明目眼液”,并得到10盒赠品。为了让母亲放心,女孩还留 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并承诺“无效退款”,又登记了母亲的住址和联系方式,说一个星期后专家会上门复查。使用了一个多星期后,母亲的眼睛不但没有治好,而且看东西越来越模糊。老人说,没用药之前,只是觉得眼睛有一点不舒服,并不影响正常生活,可现在连1米以外的东西都看不清楚了,另外,当初售药方承诺了无效可以退货,可现在连电话都是空号,摊位和人也都不见了。
情急之下,颜女士带着“明目眼液”的宣传资料来到辖区工商所,工商人员找不到具体的销售地点,枣庄市区几家药店也没有这种产品。在仔细查看后,工商人员表示,该产品不属于药品,也不属于保健食品,真假还需要调查,可通过这宣传资料上的内容来看,这些所谓的包治百病、不开刀就可痊愈、著名医生认可等内容都是不允许出现的,就连实际案例都是虚构的,因此这种宣传是违法的。
【编辑:中国石榴频道 汪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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