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记者 李晓晶)昨日,枣庄民崔先生打来热线,向记者诉说了自己心中的一件郁闷事:他的机动车明明没有去过山亭区,可前段时间,他在网上查询违章记录时却发现:自己在去年的10月9日(因在09公路山亭段超速30%不足50%),被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崔先生随即到了市中 区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查询,交警部门调出当时电子眼抓拍的照片一看,崔先生才明白过来。原来是交警部门把别人的违章车牌误当成他的车牌,是交警搞错了,罚单也寄错了。
据介绍,崔先生开的是一辆北斗星轿车,车牌为鲁D**519,而违章的车却是比亚迪F6轿车,车牌为鲁D**159。虽说事情最 后会得到解决,可过程让崔先生心生不满,他不禁也产生了不少疑问。
在枣庄市中区交警大队,崔先生从工作人员那里得知,此事要想解决,就必须到位于新城长白山路的市交警支队的违章处理中心去办理,崔先生只能驾车前去。当日,该中心工作人员经查证后,告诉崔先生,照片上超速的那辆 车的车牌号和崔先生的车牌号相似,可能是在某个环节出错才把罚单寄错了。此事必须等违章处理中心主任亲自处理。此后一段时间,崔先生又去了两次,都因该主任不在而无功而返。3月8日,他第三次来到市交警支队,这才终于见到该主任,对方给崔先生做了记录,同时告诉崔先生过几天再上网查询,就可消除以前的 错误信息了。崔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我被寄错了罚单,还得自掏油钱跑到数十公里外的地方去处理,太‘冤枉’了,另外,因为工作日相同,还要向单位请假,真是倒霉。”
崔先生还抱怨说:“他们工作出了错,却让我花费不少时间、精力和物力,难道真需要我为他们的错误来买单吗?”
【编辑:中国石榴频道 汪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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