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东网枣庄9月27日电 据新华网四川频道报道:欠了800万元的巨债,还将财产转移以逃避执行。9月8日,成都中院对这位擅自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蒋某进行了15日的司法拘留。昨日,蒋某司法拘留的期限已到,但他仍然不还钱。对此,成都中院执行局对他执行了刑事拘留,这是成都市法院今年开展“执行风暴”以来,刑事拘留的第一个老赖。
据悉,成都中院依法受理了四川人福生物环保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3件,总标的额超过了800万元。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在雅安市供排水公司享有100万的到期债权,在法院向该公司和雅安市供排水公司送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后,雅安市供排水公司擅自向四川人福生物环保有限公司支付了这笔钱。而被执行人,四川人福生物环保有限公司在收到款项后,不但没有主动还钱,也没有向法院申报,而是擅自将已到账的款项转移到了案外的某公司账户。成都中院承办法官在掌握上述情况后,立即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进行了调查询问,蒋某承认了欠钱,但就是不还。为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擅自转移财产的恶劣行为,保证法院执行行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成都中院于9月8日对蒋某进行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但拘留到期后,他仍不还钱。昨日,蒋某因涉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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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司法拘留两“老赖”
昨日上午,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因拒绝付款,各被金牛区法院司法拘留15日。这拉开了成都市法院系统的执行风暴,金牛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金牛法院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执行攻坚战,大力查处老赖。”
昨日上午,金牛区法院法官兵分两路,来到金波材料复合有限公司,此前,该公司与深圳市政工程总公司四川分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欠了5万多元两年未还。当执行法官来到金波公司办公室时,公司总经理说:“公司资金非常紧张,没有钱归还。”但法官从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里面搜出17500元,并对办公室账目进行了搜查,随后该经理被带回法院接受调查,但他依旧拒绝还钱,于是法院对这位老赖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另一组被执行人以无钱归还为由拒绝还款,法院同样做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据金牛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根据修改后的《民诉法》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如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的,人民法院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罚款,对仍然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予以拘留。同时,金牛法院鼓励市民提供“老赖”线索,并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陈台荣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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