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东网枣庄6月15日电 据枣庄日报报道:(黄海晨刊记者 范玉博)哥哥在网上发贴想帮助穷困的弟弟一家,不料却引起了弟媳的不满。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弟媳王某以哥哥西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一纸诉状将西某告到法庭,要求西某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家住日照市的王某,现年45岁,原嫁于李某,生下一女后,又生下一先天性脑瘫的男孩,在一家人为给儿子借钱治病愁眉不展之时,李某因患糖尿病不幸去世。王某为生活所迫,带着一对子女改嫁到周某家,周某家庭条件也并不富裕,家中不但有一对年逾七旬的双亲,一个年幼的儿子,还有为前妻治病欠下的大笔债务。两个家庭的结合,使得生活更加困苦。 天有不测风云,厄运再一次将临在 这个苦难的家庭上,先是王某的女儿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接着周某的双手患上雷诺氏病,双手溃烂流脓,治疗不及时,就可能面临残废的危险,几年来的各种打击几乎让她崩溃……
王某一家的困境得到了社会的关注,省、市、县电视台都曾对她家的情况进行过报道,但得到的救助款远远不能解决她家的困难。周某的哥哥西某,为帮助弟弟多方打听寻求社会帮助的办法。2007年6月,西某按照中国慈善总会的要求,将王某的家庭情况发到慈善总会的网站上求助,慈善总会在收到资料后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一个极其特殊不幸又极其贫困的家庭的求助信》,附后还公布了王某的真实姓名、她家里的电话和银行账号。
随后,西某为了扩大影响又把 该网站上的有关内容转发到日照大众论坛等有关网站上,引起不少人顶帖支持。后西某经网友帮忙,以周某儿子的名义写了篇《我可怜的继母啊,儿子怎么才能为您找点幸福》发在网上,并被多家网站转载,因里面有王某想捐肾的内容,王某和西某的官司因此而起。
2009年1月,王某一纸诉状将西某诉至法院,称西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在网站上公布其欲捐肾的错误信息,致使王某家中电话不断,亲戚、朋友及同村村民纷纷询问王某什么时间捐肾,扰乱了王某一家的正常生活,并严重败坏王某的声誉,故诉至法院要求西某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后经办案法官多次调解,最终西某同意给付王某经济补偿1000元,双方对在网上发帖之事不再追究。 (鲁南晨报)
【编辑:中国石榴频道 汪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