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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示范高中评选取消“终身制”办复读班不得申评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新闻网 添加日期:2010年01月27日

  学校有举办“校中校”和校内复读班、利用节假日补课等行为,将不得申评省示范高中。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修订了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首次将组织学生补课等列入细则,学校违反六种规定,将在评选优秀等次时“一票否决”。

  据介绍,此次修订的《安徽省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首次与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结合起来,依照新规定,有以下“六种违规行为”之一者,学校不得申报优秀省级示范高中:违反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举办“校中校”和校内复读班;违反规定乱收费,并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查处;组织非毕业班节假日补课,以任何名义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教职工因违反职业道德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处分;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校园内发生因学校责任导致的学生死亡事故;学校不是独立设置的普通高中。

  此外,优秀省级示范高中的评估和管理也取消了“终身制”,实行两年评估一次。三年中凡发现并经核实有上述“六种违规行为”之一的学校,将取消优秀示范高中的荣誉称号。(蔡彬、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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