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批全省共选派1.2万名干部到村任职 第四批选派干部任期由3年改为2年
12月28日,记者从省选派工作联席会议获悉,省委、省政府决定,将选派2000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这是继2001年以来,我省选派第四批干部到村任职,前三批共选派了1.2万名。
据了解,第四批选派干部主要从省、市、县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选拔,选派的干部为中共正式党员、热爱“三农”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第四批选派干部选派到“难点村”和其他相对贫困、后进村,主要做好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民主政治和社会事业,增加农民收入和村集体收入,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
与前几批不同的是,第四批选派干部任期由3年改为2年,不再从省属企业中选派,省财政为每名干部安排的专项资金由4万元增加到5万元,用于发展集体经济。选派干部任职期间,每人每年配备5000元办公经费,其中省直单位和皖北3市6县选派干部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其他地方由省市县财政按比例承担。(黄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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