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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恢复灾后旅游市场 游览点一律不涨价
作者:佚名 来源:中新陕西新闻网 添加日期:2008年06月30日

<font size=3></font> <p>  新华网陕西频道7月28日电(记者储国强)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了解到,为尽快恢复全省地震灾后旅游市场,陕西省规定到2009年4月底之前,全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个别价格偏高的要予以降低。</p> <p>  据介绍,陕西省物价局日前发文要求各地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支持全省灾后旅游市场的发展。各地物价部门要制定出台特殊时期旅游价格优惠政策,以恢复旅游市场人气;受灾较重的汉中、宝鸡两地,其市县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在今年7、8、9三个月内,可以采取门票半价或其他优惠措施;省和其他地区市县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门票降价等旅游价格优惠政策;各地要尽快落实对全省地震灾区餐饮、旅店、旅游商品市场和旅游业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完)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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