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3><font color=#ff0000>枣庄获“全省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称号[峄城区被授予全省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称号]</font></font></strong></p>
<p> 中新山东网枣庄7月10日电 近日,枣庄市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公安厅、科技厅组织的验收考评,获“全省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称号,薛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峄城区被授予全省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称号,标志着我市科技强警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p>
<p> 为全面推进枣庄市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工作,2006年11月,市及薛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峄城区组织开展了科技强警示范建设重点城市及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工作,圆满完成《枣庄市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5类23项建设任务。全市共投入7920万元用于公安通信、交通基础设施、刑事技术器材、消防设施、信息应用系统等建设,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服务群众等各项公安工作中,广泛应用先进实用的科学技术,进一步提高了公安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的队伍管理的正规化水平,为建设“平安枣庄”发挥了重要作用。</p>
<p> 枣庄市在科技强警示范重点城市建设中,大力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完成了金盾工程(一期)各项建设任务,打防管控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对公安工作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同时,建立和完善了科技人才使用、应用考核、项目管理、教育培训等机制,将科技应用纳入市公安局千分制考核之中,为科技强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完)</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