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本报滕州讯 滕州市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枣庄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近两年来,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和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p>
<p>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随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基于这种认识,滕州市检察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近几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58人,提起公诉3309人,其中依法批捕严重刑事犯罪1018人、起诉916人,办案准确率均为100%。</p>
<p> 滕州市检察院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近几年来,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0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70人,渎职侵权案件33人,法院作有罪判决173人,11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p>
<p> 该院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既重视追究遗罪漏犯,又注意防止冤及无辜。近几年来,共监督立案87人,追捕追诉漏犯126人,起诉后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16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监督撤销案件36件;抗诉刑事案件9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9件。同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781例不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者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为12名服刑罪犯纠正了刑罚执行错误,维护了司法公正。</p>
<p> “不把矛盾推向社会,积极做好涉法信访工作,让党和人民群众放心满意”,是滕州市检察院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他们专门设立了告诉大厅,印制控告申诉便民手册,设置了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开通了网络举报和电话举报,实行检察长定期接访和预约接访、首办责任制等制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能。近三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9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平息群众上访事件5起。 (记者 祁懂来 通讯员 李晓波 杜厚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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